哈尔滨道外律师民事侵权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行为。知名律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 、行为违法,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是指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不利益。这种不利益是指一切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与利益所遭受的不良状态和不良后果。3、 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4、 有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借了钱给别人,为了证明这笔债务的存在,债务双方在这时候都会要求写一张欠条。欠条上面有写明债务的具体金额、借款日期等等,也有双方的签名,只是上面并没有双方的手印,人们担心欠条效力问题。哈尔滨道外律师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没有法律规定欠条必须要按手印才有效。可委托法院向有鉴定资质的机构申请笔迹鉴定,鉴定费用由委托人代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签名是否为欠款人本人,可以通过笔迹鉴定解决;欠条是借款合同的证明,欠款人签字即生效,如无特别约定无需按手印,平时我们都有按手印的习惯,但不按也并不影响签字的效力;法律效力的欠条,写明谁欠谁多少钱,应于什么日期前还,再由欠款人签字盖章即可。法庭上可委托法院向有鉴定资质的机构申请笔迹鉴定,鉴定费用由委托人代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欠条要是没有手印它还是可以生效,具体生效的情况可以结合实际的内容来好好分析,建议大家可以提前弄清楚相关内容。欠条生效的法律规定或是对于欠条生效的内容是怎么样等等,应该来律师哪家好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哈尔滨道外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哈尔滨道外律师
很多劳动者在企业工作的时间很长,比如有的劳动者就有十年及以上的工龄。那么,作为企业来说能不能开除劳动者呢?下面哈尔滨道外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不能随便开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看完哈尔滨道外律师的介绍之后大家都清楚了吧,用人单位不可以随便开除十年工龄的劳动者,否则需要依法进行相关的经济赔偿,这样才能符合法律上的规定。对于劳动者来说也需要了解清楚,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利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被他人欺骗在空白的合同是签字,而欺骗者在空白的合同上添加对当事人不利的内容,让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侵害,遇到这种情况的,受害人可以起诉解决,那么签空白合同如何胜诉?下面由哈尔滨道外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上知识就是哈尔滨道外律师对“签空白合同怎样胜诉”问题进行的解答,签空白合同造成自己利益受损的,当事人应该收集自己受骗的证据,保留相关的通信记录等,证明合同是无效的,这样才能胜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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