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anli权是指政府有关部门向发明人授予的在一定期限内生产、销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发明的排他权利。zhuanli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zhuanli权的主要特征有哪些?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zhuanli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zhuanli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zhuanli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zhuanli权的时间性,即指zhuanli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zhuanli法对于zhuanli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zhuanli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zhuanli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zhuanli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zhuanli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zhuanli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zhuanli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zhuanli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zhuanli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zhuanli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zhuanli权。
zhuanli权人类型有哪些
①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zhuanli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②发明人、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zhuanli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zhuanli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其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③共同发明人、设计。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为共同发明创造,完成此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除另有协议外,共同发明创造的zhuanli申请权属于共同发明人,申请被批准后,zhuanli权归共同发明人共有。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zhuanli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zhuanli权归申请的单位所有或者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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