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多少天,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是否要公司支付?哈尔滨律师事务所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总论:劳动仲裁需要多少天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有立案前的时间,受理后的处理案件时间,结案后的送达时间,这三个时间阶段。期间最不确定的就是立案后劳动仲裁委处理案件的具体时间,
一、受理审查期间是5天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九条仲裁申请的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受理后正常一般情况是在45天处理结束,最长不超过60天。
《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三.特殊情况的时间不计算在案件处理的60天内。
(一)仲裁时效重新计算的七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仲裁庭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仲裁期限从决定追加之日起重新计算;
2、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3、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4、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5、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重新计算;
6、中止审理期间、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
(二)仲裁时效中止的七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劳动者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2、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的;
3、用人单位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继者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
5、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6、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其他鉴定结论的;
7、其他应当中止仲裁审理的情形。
中止审理的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四,劳动仲裁裁决书的送达期间,
一般情况劳动仲裁裁决出作出后需要过几天才能送达到当事人,这个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来说的大约5天左右吧。
总结:劳动仲裁程序中一般正常情况下从立案到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会在70天内。
但是假设如果有重新计算仲裁时限,或中止审理仲裁时限的,哪最长期限就是:70+X。[重新计算或中止审理耽误时间不确定所以用X表示)
五、仲裁期间补发工资有两种情况。
1.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如果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继续工作而是因开庭的时间(一般案件二小时可以庭审结束)可以请事假,单位发工资。
2.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回去上班的话,可以一并要求单位补发辞退期间的工资这当然也包括劳动仲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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